为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管理,促进勉县武侯祠武侯祠博物馆的改革和发展,提高学术研究水平,保证博物馆学术研究质量,制定本规章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,保障学术委员会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程。
第二条: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机构,按照相关规定、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,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二章 组成
第三条:学术委员会组成应到具有学科或专业领域代表性。
第四条: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我馆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,特殊情况报学术委员会批准。
第五条: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一下条件:
(一)遵守宪法法律及规章制度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。
(二)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。
第三章 职责权限
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各项规章制度、信息等;
(二)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、独立地发表意见、讨论、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;
(三)对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、实施监督;
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遵守学术规范、恪守学术道德;
(二)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,坚守学术专业判断,公正履行职责;
(三)勤勉尽职,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;
(四)对履行委员会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保密。
勉县武侯祠博物馆
2023年12月28日